根据《中共罗定市委、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罗发〔2010〕12号)精神,设立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
一、办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并贯彻实施;管理我市党政群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二)负责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设立、调整;指导和协调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市直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镇街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拟定镇街机关行政编制总额的具体分配和调整方案。
(四)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直机关之间、市直机关与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拟订我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的审核上报。
(六)监督检查市直、乡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股(室)的主要职责
(一)综合股(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牌子)
负责拟订本部门职责内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负责综合性调研,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构编制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财务、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纪检、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直、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和人员编制登记审核。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承担信访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二)行政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和行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审核市直、镇(街)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各部门的职责调整与分工;审核市直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的设立、调整;审核市直、镇(街)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管理市直、镇(街)行政编制,受理市直、镇(街)行政单位人员编制的分配和调整业务。
(三)事业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审核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渠道等;负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直属机构主要职责
(一)罗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我市、云浮市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负责事业单位统一标识赋码。
四、人员
主 任:王福文
副主任:陈大稳
副主任:陈文弦
综合股
科员:梁淑欣
赵伟龙
行政机构编制股
股 长:卢本程
事业机构编制股
股 长:梁 倩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局 长:覃绮梅
副局长:梁洁玲
职 员:黎国明(兼编办工会主席)
卢 耿
五、联系方式
1.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兴华一路33号七楼,邮编:527200
2.联系电话:0766—3899963、传真电话:0766--3736138
3.联系人:赵伟龙
4.联系邮箱:ldsbb20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