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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发布时间 : 2013-05-31 00:00
来源 : 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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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对象

事业单位

二、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 所需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因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而刊登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原件(使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免费发布公告的,无需提供;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无需刊登公告); 

(三)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发(缴)证→公告

五、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dsy.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审查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登记管理机关。

(五)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管理机关寄送的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 表格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申请表F04.doc

九、 办理依据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二)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三)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359号)

十、办理机构

罗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罗定市兴华一路33号7楼

受理咨询电话:07663736138

监督电话:0766389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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