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编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机构编制管理上取得新突破,积极为我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政府效能督察机制。
2.持续发力简政放权、衔接落实国家、省和云浮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开展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3.有针对性地修订部分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厘清职能职责,优化管理运行体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二)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统一规范机构名称,实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
(三)坚持控编减编优化资源。认真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继续实行年度用编计划管理,切实把好源头审批关;落实“撤一建一”要求,严格控制新设机构,从紧从严管理编制;结合简政放权、职能转移、职责调整等工作,优化资源,盘活存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更好地用于保障事关中心工作、重大民生等方面。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办”理念,打造“学习型、改革型、规范型、服务型”队伍。
二、预期指标
(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对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二)落实国家、省和云浮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分批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统筹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三)整合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建立精简高效行政执法新体制。
(四)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任务节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认真抓好各项改革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到人,确保各尽其责。将机构编制管理、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基层党建、信息撰写等各项工作分配到人,明确个人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够落实到位。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把激活机构编制资源潜能、强化使用效率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对各类机构编制、人员异动信息的动态监测,强化对各类机构和编制数据的分析和研判。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要注重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远大理想,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公道正派,树立正气,要真抓实干,改进作风。
2017年民生实事
工作任务:全面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预期目标: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优化政务环境。
工作措施:一是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推动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二是公布中介事项目录;三是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部门落实跟进“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硬件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
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