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函〔2017〕143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定市深化
“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平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罗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有关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函〔2017〕541号)的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8日
罗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更有力的举措把我市“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府函〔2017〕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道至简的智慧,坚定不移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改革的新突破、新成效,为群众和企业带来更多新红利和提升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啃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主要任务是落实五大举措,实施“十大行动计划”。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实施开办企业“便利便捷”行动计划。2017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在省级统一规划的范畴下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开展整合、简化。对其他涉企证照事项推行“信息共享+证照联办”,实现市场准入“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在10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强银政合作,整合优化工商营业执照与银行开户许可流程,推广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拓展办照方式,推广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的服务。深化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对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2.实施“减税降费”行动计划。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年内公布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全市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3.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计划。将我市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形成一个规范简便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并全面实行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和“并联办理”以及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等改革措施,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流程和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18年3月底前实现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类)从选址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缩短到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从选址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缩短到4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4.实施工程领域“多图联审”和“多评合一”行动计划。以施工图审查机构为依托,将建设、经信、卫计、安监、人防、气象、消防等部门的7项审查进行联合审查,做到“七图联审”,2018年3月底前实现审图总的时限缩短到大中型工程10个工作日内,小型工程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围绕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碳排放影响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7项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做到“七评合一”,2018年3月底前实现总的审批周期缩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5.实施投资项目“联合验收”行动计划。涉及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类)和政府投资项目等两大类项目审批各阶段中的各类技术性审查,由项目单位同时申报各类审查资料,2018年3月底前实现由牵头部门组织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查,并根据各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再分别组织专项技术审查。根据投资项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建设、交通、水利等类别,分别由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落实联合验收制度。(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分别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6.实施“开门改革”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2017年,要广泛开展“简政放权·我有话说”意见征集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做好热线电话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探索建立动态化、常态化、多元化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主动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由市编办牵头负责)
7.实施“综合监管”行动计划。2017年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各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由市工商局、市编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8.实施“极简审批”行动计划。以“少走、快办”为目标,通过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和申请材料,大幅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到2017年年底,实现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整体的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分别压缩70%及以上,并分别录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系统”和“罗定市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予以固化。(由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9.实施“减证便民”行动计划。围绕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2017年底前将各部门确认的改革事项目录提请本级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开。今后,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增设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由市编办牵头负责)
10.实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行动计划。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为目标,2017年内要基本完成市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年底前要拿出市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连接,2018年3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共享平台。同时,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2017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一门式、一网式”相关系统建设,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府服务模式,真正让老百姓“进一门、办百事”。(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负责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切实抓好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落实。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转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及时将改革进展情况呈报给市委、市政府和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分工协作。对本行动计划明确的改革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牵头改革事项负总责,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牵头研究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扎实深入推进改革。相关会办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工作事项,使各项改革配套衔接、相互促进。各相关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和方案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报市职转办备案。
(三)加强改革支撑。市经信局要会同各行动计划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各行动计划涉及的各类网络平台建设;市财政局要及时安排改革专项经费,确保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撑;市法制局要全面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及时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各单位要加强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以及本行动计划有关领域的市政府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与“五个为”要求相违背的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
(四)加强创新实践。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中先行先试,争当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要尊重首创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指导协调,鼓励支持探索创新,加快形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督查评估。市政府督查室、市职转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发现存在问题,做好月月对账、季度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找准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在2018年3月底前开展改革事项评估,认真总结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对取得较好成效、较为成熟的改革政策和措施,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上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我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等,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改革的工作情况,增强创新氛围,凝聚改革共识。
各单位要抓住推进“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着力开展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工作。通过强化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上级机关对我市在推进专项工作中给予支持与帮助,特别是在研究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过程中,要与上级的文件、方案保持协调,上下对接,保证我市改革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进。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市职转办。市职转办将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组织验收,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罗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事项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罗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事项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改革事项 |
改革内容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工作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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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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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开办企业“便利便捷”行动计划 |
2017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在省级统一规划的范畴下统一标准、统一事项、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开展整合、简化。对其他涉企证照事项推行“信息共享+证照联办”,实现市场准入“一站式”服务。 |
市工商局 |
市工商局 |
抓紧推进实施,2017年9月底开展改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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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在10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强银政合作,整合优化工商营业执照与银行开户许可流程,推广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拓展办照方式,推广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的服务。 |
市工商局 |
抓紧推进实施,2017年底开展改革评估,2018年后全面深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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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对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 |
市商务局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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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革事项 |
改革内容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工作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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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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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减税降费”行动计划 |
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抓紧推进实施,2017年底开展改革评估,2018年后全面深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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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继续推进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事项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措施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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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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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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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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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年内公布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全市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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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严厉查处。 |
市审计局 |
抓紧推进实施,2017年底开展改革评估,2018年后全面深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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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革事项 |
改革内容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工作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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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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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计划 |
2018年3月底前实现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类)从选址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缩短到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项目从选址到开工的审批时限缩短到45个工作日以内。 |
市发改局 |
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8年3月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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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工程领域“多图联审”和“多评合一”行动计划 |
做到“七图联审”,2018年3月底前实现审图总的时限缩短到大中型工程10个工作日内,小型工程5个工作日以内。 |
市建设局 |
市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8年3月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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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七评合一”,2018年3月底前实现总的审批周期缩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 |
市发改局 |
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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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投资项目“联合验收”行动计划 |
根据投资项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建设、交通、水利等类别,分别由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落实联合验收制度,2018年3月底前实现由牵头部门组织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查,并根据各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再分别组织专项技术审查。 |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8年3月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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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革事项 |
改革内容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工作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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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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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开门改革”行动计划 |
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探索建立动态化、常态化、多元化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主动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
市编办 |
市编办 |
抓紧推进实施,2017年底开展改革评估,2018年后全面深入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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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综合监管”行动计划 |
2017年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各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
市工商局 |
市工商局 |
继续推进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事项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措施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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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市工商局 |
市工商局 |
继续推进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事项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措施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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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
市编办 |
市编办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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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革事项 |
改革内容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工作进度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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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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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极简审批”行动计划 |
到2017年年底,实现全市各部门行政审批整体的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分别压缩70%及以上,并录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系统”予以固化。 |
市编办 |
市编办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7年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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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年底,实现全市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整体的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分别压缩70%及以上,并录入“罗定市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予以固化。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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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减证便民”行动计划 |
2017年底前将各部门确认的改革事项目录提请本级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开。今后,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增设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 |
市编办 |
市编办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8年1月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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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行动计划 |
2017年内要基本完成市政府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年底前要拿出市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系统名单和共享信息目录、逐步实现连接,2018年3月底前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共享平台。 |
市经信局 |
市经信局 |
抓紧制定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2018年3月底前开展改革政策初次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举措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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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2017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一门式、一网式”相关系统建设,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府服务模式。 |
继续推进实施,2017年10月底前开展改革事项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完善改革措施并深入推进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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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行动计划和安排表未列出的其他责任单位,由牵头单位在研究出台改革事项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上级驻罗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