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罗职转〔2017〕3号
罗定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罗定市实施“开门改革”行动的意见
市直及上级驻罗定各有关单位:
《关于在罗定市实施“开门改革”行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罗定市政府推进职能
转变协调小组
2017年11月21日
关于在罗定市实施“开门改革”行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罗府函〔2017〕143号)精神,探索建立动态化、常态化、多元化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主动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经研究,现就在罗定市实施“开门改革”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确保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部署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真正落地生根。
二、工作目标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搜集企业、群众反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防止各部门实施改革出现工作“打折”、“走样”的情况。
三、工作任务和开展形式
(一)畅通“开门改革”线下意见反映渠道。由市职转办根据国家、省、市各年度“放管服”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方案,通过在各单位办事窗口派发“罗定‘放管服’改革意见征集活动”书,组织企业、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方式,开展每半年一次的线下意见征集活动。其中:意见征集书需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方面的内容:1.市直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方面的存在问题;2.企业申请开办方面存在的问题;3.投资项目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4.群众办事方面存在的问题;5.群众投诉举报的有关情况及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6.基层和企业、群众针对当前改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畅通“开门改革”线上反映渠道。在市编办门户网站开设“罗定‘放管服’改革征集活动”专栏,并在专栏设置“放管服改革政策”、“意见征集”、“投诉举报”栏目。其中:“放管服改革政策”栏目主要提供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文件;“意见征集”栏目主要用于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市“放管服”改革政策或措施的意见建议,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新出台的改革政策、措施更贴近社会民生需要;“投诉举报”栏目主要向社会各界提供投诉电话、投诉专用邮箱等信息,搜集当前我市在执行“放管服”改革的各方面存在问题。
(三)设置“罗定‘放管服’改革征集活动”问题线索转办单和反馈单。由市职转办收集“罗定‘放管服’改革征集活动”专栏有关问题线索,并设置《“罗定‘放管服’改革征集活动”问题线索转办单》(下称《转办单》,见附件1),及时将收集到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线索转交相关单位;同时,各相关单位在办结问题线索后,填报好《“罗定‘放管服’改革意见征集活动”问题线索反馈单》(下称《反馈单》,附件2)送市职转办。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放管服”改革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社会各界反映当前我市实施“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如指向明确的,直接由市职转办以转办单形式转交市直相关单位跟踪落实,对问题线索指向不明确的,由市职转办与当事人加强沟通,待相关信息明确后再转交单位负责。对涉及全局性或多个部门的改革问题及线索,由市职转办牵头会各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后反馈。问题线索收集、沟通、反馈由市职转办负责,如当事人有要求的,可由相应负责的部门与当事人直接衔接。
(二)建立“放管服”改革问题线索运用机制。市职转办及各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障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强化对问题线索的运用,加强对当前实施的改革政策的评估,不断完善“放管服”改革政策和措施,把改革引向深入。
(三)建立“放管服”改革问题线索限时办结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群众反映的“放管服”改革问题线索,自收到市职转办转交的《转办单》当日起,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反馈单》反馈市职转办,如企业、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复杂可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函告市职转办,待市职转办同意后延期5个工作日办结,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超时办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我市实施“开门改革”行动的认识,树立“问题是改革的源起,解决问题是改革的根本目的”的思想,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组织好相关科室,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处置问题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加强督促指导。市职转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对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各单位工作办理情况,对处理问题线索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三)加强责任落实。市职转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地各部门办事窗口实地抽查、核实落实效果,并及时将各单位处理问题线索情况连同抽查、核实情况呈报给市委、市政府和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罗定‘放管服’改革意见征集活动 ”问题线索转办单
问题线索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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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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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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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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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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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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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线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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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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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罗定‘放管服’改革意见征集活动”问题线索反馈单
填报单位:(加盖电子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转办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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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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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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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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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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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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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具体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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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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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分“解决”、“基本解决”、“不能解决”填报)